The Beginning
张家口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批准建造、翻建当月之前(含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实际支出费用。
(一)农村及城郊集体土地职工建造自住住房。
(1)提供材料:
①《宅基地证》或《契证》;
②《集体土地使用证》;
③住建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
④建房费用发票;
⑤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⑥结婚证;
⑦本人银行卡。
(2)提取流程:由业务办理部门受理、实地勘查、初审、扫描建档,经复核后,出具提取业务回单,本人签字确认。
(二)市区范围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
(1)提取材料:
①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
②建房款发票;
③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④结婚证;
⑤本人银行卡。
(2)提取流程:由业务办理部门受理、实地勘查、初审、扫描建档,经复核后,出具提取业务回单,本人签字确认。
2. 职工翻建自住住房
(1)提供材料:
①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②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
③翻建费用发票;
④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⑤结婚证;
⑥本人银行卡。
(2)提取流程:由业务办理部门受理、实地勘查、初审、扫描建档,经复核后,出具提取业务回单,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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