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适用范围
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需要的技术工人。
(二)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在居住地、工作地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户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拥有合法产权住所),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申请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1.提交申请。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户社区集体户的,在居住地、工作地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户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产权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业务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省内迁入的,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并打印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省外迁入的,2个工作日内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