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
1.7月1日—7月2日报名申请,各公办幼儿园接受家长报名预约,收缴申请材料;各园均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2.7月3日各公办幼儿园审核报名申请材料。
3.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需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资料录入派位软件,并于7月3日下午前对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4.7月5日全区统一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现场安排在福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各相关幼儿园随机抽取2位家长代表到派位现场参与派位。派位结果(幼儿名单)加盖公章后由幼儿园带回并公布。
二、普惠性幼儿园招生程序
1.7月6日—7月7日报名申请,各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家长报名预约,收缴申请材料;各园均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2.7月8日各政府购买普惠性幼儿园审核报名申请材料。
3.参与派位的政府购买普惠性幼儿园需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资料录入派位软件,并于7月8日下午前对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4.7月10日登记数超过派位数的政府购买普惠性幼儿园组织现场派位,幼儿园应邀请家长代表到派位现场参与派位,并现场公布派位结果。
【其他事项】
1.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段:7月1日—7月5日,其他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段:7月6日—8月31日。
2.各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3.幼儿园应当根据本园的招生计划,将查验户口本、房产证明、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纳入儿童入园报名程序;告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儿童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4.幼儿园入园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提前收费(原则上收费不得早于开学前一周)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