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以及做好补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排序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参加“第一批投档”但未被录取的入学申请人、符合“第二批投档”资格条件的入学申请人进行投档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系统”)自行查阅录取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未提出异议的或未以规定形式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投档录取情况详见附件1、2。
二、已被投档录取的不得参加补录,符合投档资格条件但未能被投档录取的可参加补录。补录遵循“排序优先、遵从志愿”原则,不分批次,不受片区限制,一次性出档。符合补录资格条件的入学申请人请于2023年6月25日至28日登录入学系统填报志愿,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2023年6月29日至7月1日公布补录结果。补录批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表
2.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初中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表
3.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录批次招生计划表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39050023)
附件:
1.附件1: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表.pdf
2.附件2: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初中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表.pdf
3.附件3:2023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录批次招生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