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市曲江新区幼升小、小升初信息审核方案
一、信息审核及分类登记
时间:7月8日9:00—7月20日17:00
第一类
属于公办学校学区学位的类别:房户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审核时间:7月8日9:00至7月20日17:00
审核地点:对应学区公办学校。
西安市曲江第三学校(暂定名)在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审核;曲江金辉小学(暂用名)在西安市曲江第三小学审核。
小学资审资料: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初中资审资料: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毕业证等)、《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第二类
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的类别:以下六类适龄儿童少年,由曲江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参考学生意愿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审核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20日17:00
审核地点:小学在曲江三小东校区(公田五路与春临四路十字东南角)、中学在曲江三中(公田五路与春临五路十字东北角)。
非房户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参加审核需进行预约
预约流程:属于第二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8日9:00起开始进行线上预约
①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新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相关材料:《曲江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②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具体证明材料见。
③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④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并落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子女,已购房的家庭持集体户口登记卡、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未购房的家庭持集体户口登记卡、《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具体入学办法见《曲江新区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曲江新区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⑤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廉租房协议、《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⑥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公租房协议(合同期内)、《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⑦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拆迁前学区属于雁塔区移交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3)领取报名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04
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新区购房但户籍未落在该房产上的,所购房屋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集体户:将户籍落在集体户上的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挂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