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福州鼓楼区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小学报名、填报志愿纳入“榕教之窗”系统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优先满足学校所在辖区学生的入学需求, 面向持有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持有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及父(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招生; 面向台湾、香港、澳门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招生;外籍适龄儿童应向经备案的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提出申请。
(二)录取办法
民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 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 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全部实行摇号随机录取。未 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 政策安排入学,其中符合五城区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在规 定时间内参加公办校的招生。
(三)民办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6 月16 日至30 日,意向在鼓楼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统一参加预报名并填报志愿(其 中符合公办校就读条件的,可依流程同时参加公办校的招 生)。
2.7 月3 日至5 日,适龄儿童到意向就读的民办小学核查入学凭证,携带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等材料。
3.7 月6 日,民办小学在“榕教之窗”系统上通知适龄儿童入学凭证核查结果。
4.7 月11 日,民办小学公开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摇号产生录取对象,并公示结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