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TAG:成份 民族 父母 公民 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