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工家庭互助购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提取项目
1.现金购房提取购房全款;
2.贷款购房提取购房首付款。
提取人范围
职工家庭成员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均可就家庭成员所购住房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1.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或购房首付款;
2.购房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提取人及配偶除互助提取房产,无尚未偿清的其它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理要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职工配偶提取的提供《结婚证》,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提取的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3.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4.全款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缴纳契税的《增量房申报表》,全款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
5.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提供首付款发票,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沈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或《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
6.商业贷款购房的职工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贷款发放凭证;
7.申请提取人一类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注:婚姻、房产、契税、贷款、银行卡信息可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提取额度
1.符合条件的使用贷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
2.符合条件的全款购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全款金额。
3.家庭互助提取优先提取产权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产权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账户余额。
办理时限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住房,符合家庭互助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办结提取。
办理流程
柜面办理。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身份证,不能联网核验婚姻信息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其他人员代办须提供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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