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连云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我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2. 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3. 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4. 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5. 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6. 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7. 驻区垂直管理单位作出的行政行为;
8. 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连云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设立连云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履行指导、监督各乡街和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
投诉举报电话:0518-80515580
投诉举报邮箱:lyqfzk@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连云区西墅路9号连云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连云区司法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