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领“爱心卡”
一、申请对象:“爱心卡”由老年人自愿申领,按照实施办法五类对象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本人携带社保卡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村(社)提出“爱心卡”申请,也可扫一扫“爱心卡”申请码进行申请。因客观原因无法本人申请的,可由监护人、家庭成员或所在村(社)代为申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社)和各社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应当主动宣传申领政策,帮助其提出申请。
(开发区养老服务“爱心卡”申领码)
(二)审核: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申请材料和老年人自理评估数据、社会救助数据等数据进行审核,提出“爱心卡”服务对象类别。
(三)公示:第一、二、三、四类对象,申请人所在村(社)根据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审核批准。
(四)审批:第一、二、三、四类对象由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第五类对象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批准爱心卡的,从批准之日次月起享受;未予批准的,由审批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清退:养老服务“爱心卡”实行动态管理,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应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老人去世后停止享受养老服务,次月停发爱心分,未使用的爱心分清零。
“爱心卡”发放对象
“爱心卡”由老年人自愿申领,与其他相关保障制度和补贴政策相衔接,注重发挥家庭赡养主体责任,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五类发放对象、标准及程序:
(一)第一类对象:开发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补贴标准:经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参照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重度失能每月500元,中度失能每月260元,轻度失能每月130元设置最低保障标准。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最低保障标准为每月125元执行。(补助标准以爱心分形式发放)
(二)第二类对象:开发区在册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补贴标准:经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参照第一类对象标准减半执行。高龄老年人每月最低保障标准为62.5元。(补助标准以爱心分形式发放)
(三)第三类对象:开发区户籍8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补贴标准:经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按照重度失能每月100元,中度失能每月50元设置最低保障标准。(补助标准以爱心分形式发放)
(四)第四类对象:开发区户籍60-79周岁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补贴标准:经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按照重度失能每月100元,中度失能每月50元设置最低保障标准。经费由个人自付50%,社会慈善资金50%予以保障。(补助标准以爱心分形式发放)
(五)第五类对象:开发区户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可凭“爱心卡”享受优惠折扣服务,费用由个人自付。
“爱心卡”服务内容
“爱心卡”作为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的权益,设置统一标识,并以“爱心分”形式发放,1“爱心分”可兑换1元人民币等值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依托区域内居家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康养联合体、社会服务组织、公共服务场所、文娱活动中心等各类资源,按照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应用场景。
(一)助餐类。主要依托居家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餐饮以及送餐服务。
(二)助浴类。主要依托社会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擦浴、淋浴、洗足和洗头等服务,也可帮助老年人到爱心浴室、助浴车辆等场所,开展助浴类服务。
(三)助洁类。主要依托村社党员志愿服务队、村社妇联等,为老年人提供理发、修面、剪指甲、衣物清洗、居室清洁等服务。
(四)助行类。主要依托村社党群服务中心,为老年人设置室外活动场所,代办水电气、电视、手机、网络等各类缴费,提供公共交通乘坐优惠。
(五)助医类。主要依托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上门开展医疗保健,提供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测量服务。依托志愿服务者、第三方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预约挂号、陪同体检、就诊等服务。
(六)助急类。主要依托家政服务企业、各类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家电维修、管线维修养护、下水道疏通以及突发事件协助支援等服务。
(七)助娱类。主要依托各类公共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文体休闲、教育教学、心理咨询等服务。
(八)助为类。主要依托社会组织、专业协会,为老年人提供能发挥专长的劳作岗位以及免费的技能教育培训。
(九)助购类。主要依托爱心商超、爱心企业、爱心菜场等,为老年人提供上门送货、代买代购、商品折扣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