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报对象
在穗从事家政服务业工作,直接提供家政服务的一线从业人员。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目前在广州市家政服务机构从事家政服务一线工作,且截至2023年5月1日累计工作满3年以上,以下列第(1)、(2)项材料其中之一作为凭证:
(1)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家政服务的记录或凭证;
(2)服务协议、用人单位发放工资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培训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含外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新农合;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家政服务的记录或凭证。
3.持有家政服务相关培训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行业或企业颁发的培训证书等);
4.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注: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不作为申报基本条件,但申请迁入居住地所在地所属公共集体户的人员,需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相关迁入手续)
(二)补充条件
对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申报人,按照广州市家政从业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表,累计个人的入户积分。
广州市家政从业人员积分制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