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过程中,婚姻当事人需要配合的内容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
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试点地区基本都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办理。
“跨省通办”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事项
离婚在哪里申请就在哪里办理,即当事人不能同时在多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当事人在第一次申请时可自主选择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只能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