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条件:
一、在我省居住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我省就业或参保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已办理过我省社会保障卡;
三、社会保障卡丢失的。
申请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也可携带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如属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6周岁以上的中国大陆居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范围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未满16周岁的中国大陆居民应该由监护人代办业务,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户口簿及监护证明(如居民户口簿、司法文书等;
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华侨、外国人可使用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办理流程: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事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县)人民路街道1号社保综合办公楼二楼;29-35号窗口
公共交通:乘坐24、25、31、38、45、61路公交车到社保综合办公楼站下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