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非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包括在本市跨区务工的人员子女),随来宁合法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新区暂住,申请到江北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应在2023年5月27日至28日到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点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提出入学申请:
1、家庭户口簿(非南京市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江北新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2023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3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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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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