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转移条件:
职工在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后,可向中心申请将在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本中心(省直中心与南京中心是同城,不受6个月限制)。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11个工作日内办结。
审核进度:
如在线申请提交了《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含铁路分中心和省公),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点击首页—业务办理进度,查询转移办理的进度。如转入申请没有通过,请核对填写信息无误后,再次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公积金转移接续手机办理操作指南(附图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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