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本金可延期偿还:
2023年4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中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财教〔2023〕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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