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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诸暨市卫健局招聘2023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4-21 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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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2023年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考人数、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2023年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 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4月23日—2005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23年度普通高校应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学历、学位符合岗位要求;

  下列情形视同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所列的专业名称相符,(详见《计划表》),专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解释;

  上述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人员;

  3.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优秀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已或拟签约人员。

  5.现役军人;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择岗、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9时—2023年4月27日12时止。

  2. 报名网址:

  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326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3.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4.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3日9时—2023年4月28日17时止。

  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4月23日9时—2023年4月30日12时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0日12时—2023年5月14日11时止。

  缴费成功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1.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前须随带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实施程序另行通知。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形式。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4日9:30——11:00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占20分)和专业知识(占80分),分别计分,并计总分。公共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等相关知识。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如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者确定为入围人员;如总成绩及专业知识成绩均并列,择期进行再次笔试确定入围人员。

  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体检

  组织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组织择岗

  择岗具体时间详见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告。

  根据《计划表》,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择岗。择岗按招聘岗位代码分组,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根据排位依次选择用人单位。择岗时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所列的专业名称相符。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自愿放弃择岗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择岗结束后,在相应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择岗后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组织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据考生成绩、体检、择岗、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对已开展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单位按照备案制度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所注册的信息、在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恶意注册报名或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书面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5-87225089 (党建室)。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和公告解释,咨询电话:0575-8725105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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