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上虞区事业单位及国企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4名,其中事业单位党政储备人才50名,国有企业储备人才14名。具体详见《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国企储备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A类岗位(事业单位)招聘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部分国内知名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也须为国内知名高校毕业,具体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3.国(境)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具体高校名单详见附件4)。
B类岗位(国有企业)招聘范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报考上述A、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列。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3.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党政事业单位管理、国企发展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4月28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党(团)纪律处分,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初选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公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自2023年4月11日9:00至2023年4月28日17:00截止。应聘人员登陆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考生网上报名入口(https://www.syjob.com.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①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国企储备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并上传;②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上传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二代有效身份证;④学校出具任职聘书、中共党员、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上传国(境)外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A类岗位的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须上传所在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上虞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区内国有企业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B类岗位。
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将按不符合资格条件处理。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密切关注报名时提供的邮箱信息。
2.初选评价。对应聘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岗位匹配、获得荣誉、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综合比选。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围绕政治素养、专业水平、能力特质、岗位适配等方面开展面谈(面谈以网上视频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招聘计划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不足比例将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入围现场资格复审通知书》。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对应邀来虞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的人员,根据高校或实际出发地,按省内、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分别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住宿由招聘组织部门统一负责安排。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现场资格复审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5.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②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
③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应聘所需的相关材料的;
④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在考察后30个自然日内不能提供解约的;
⑤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
在公示前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公示、聘用。对拟聘用对象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1.人事关系:招聘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为七级职员(相当于正科级);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为八级职员(相当于副科级)。
2.人才政策:招聘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人才政策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可享受60万元房票补贴和2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30万元房票补贴和15万元安家补贴。
3.培养管理:招聘人才作为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人才的源头储备力量,由区委组织部实行提级培养管理,对实绩突出、条件成熟的,按干部选任有关规定,及时提拔使用。
五、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报考国有企业岗位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
人力社保局:0575-82191179、0575-82206618
国 资 办:0575-80270069
附件:
1.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国企储备人才需求表
2.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国企储备人才报名表
5.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数字化招聘求职网报平台”操作须知-考生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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