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65周岁以上到了领取年龄的城乡居民如何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日(即2021年1月1日)起,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用缴费,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出口补)待遇,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制度实施时不到65周岁的城乡居民怎么办?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日(即2021年1月1日)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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