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年象山随迁子女转学政策
申请对象
转校学生:户籍不在我县且不在我县就读、秋季申请转入我县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休学期间、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六年级及九年级的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申请条件
入学申请由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转校学生:申请人持有象山县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流程:转校学生需线下登记
申请人根据实际居住地,于7月上旬到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招生办进行信息登记,所需材料为申请人持有象山县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积分确认单、随迁子女户籍证明及相应的父母亲子证明、现就读学校提供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等。
录取办法
若登记的随迁子女人数少于学校空余学位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登记随迁子女人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按积分高低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校应及时引导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接受的,仍回原学校就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