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首办
公民户口在我市并在原籍申请首办的,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我市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直接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已签发的制证信息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并发放证件。
1.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户籍室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户籍室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身份证换领、补领
在我市居住的河南省内户口居民
具有河南省户口居民,在我市居住、工作、就学,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无需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可携带身份证件在任意就近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换领、补领(需挂失申报)身份证。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换领身份证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向就近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的,需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下列有效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居住证等。
2.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还需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临时身份证申领:
具有河南省户口居民在我市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派出所户籍室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临时身份证制证周期3天。我市开通的有临时证即时办受理点,当天申请当天出证。
附:
在我市居住的非河南省内户口居民
全国异地身份证换领、补领
在我市居住的外省户口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在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
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换领身份证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附近的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补领身份证的,需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受理地公安机关要以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数据信息为准,严格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需提供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附近的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还需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监护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附近的全国异地证受理点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身份证。
附:
注意事项
Q: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含哪些?
A:1.居住证;
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Q:拍身份证照片有什么要求?
A:1.被采集人不得着制式服装、穿浅色上衣、化浓妆、遮挡五官、戴深色镜片眼镜、戴有饰品。
2.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
3.头发蓬松超出图像裁切范围的,应动员居民予以整理。
Q:办理身份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A:1.首次申领免费。
2.期满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3.损坏换领、丢失补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
4.其他原因换领20元。(例:变更姓名、变更住址)
5.临时证收费每证10元。
Q:哪些情况异地不予办理,须回原籍申办?
A:1.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2.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Q:身份证受理机关领取与邮寄领取的区别?
A:受理机关领取,是办证群众领取身份证时凭相关手续到申请办证机关领取,身份证由省制证中心统一制作完成后,逐级发送到受理机关,由受理机关发放到群众手中。
邮寄到指定地点,是受理机关受理身份证时按群众要求填写邮寄地址,身份证由省制证中心统一制作完成后,由制证中心直接邮寄到群众指定地点,群众需支付20元邮寄费。
Q:办理身份证多长时间能到证?
A: 公安机关承诺从受理当日起30天以内到证。
Q:身份证怎么领取?
A:1.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换领、补领身份证到证后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异地受理首次申领身份证到证后,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河南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