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一、享受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我省城乡劳动者,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 《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
4.《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
5.《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6.《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
7.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0〕7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8.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75号);
9.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人社字〔2018〕323号)。
三、基本流程
线上申报:
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自动将信息提交到相应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下载“掌上12333”APP,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自动将信息提交到相应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
线下申报:
可向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四、受理地点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五、退出失业登记的原因
加强登记失业人员状态的动态管理,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其失业登记,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告知(依据境外、被判收监执行、死亡及无法取得联系的除外):
1.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
2.从事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3.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死亡的;
9.需要退出失业登记的其他情形。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咨询方式
张店区:0533-2868869
淄川区:0533-5285909
博山区:0533-4250907
临淄区:0533-7161919
周村区:0533-6176161
0533-6182090
桓台县:0533-8210968
高青县:0533-6961359
沂源县:0533-3253987
高新区:0533-3582876
经开区:0533-7870200
文昌湖:0533-6880029
市就业服务中心:0533-3142653
监督投诉:0533-318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