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复核范围
怀柔区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街道(镇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复核相关资料。
二、申报
1、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复核家庭须于2023年4月28日前,持相关材料如实向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家庭情况发生变动的,须主动提出资格变更。家庭人均月收入为复核当月前十二个月收入(即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2、对于2023年4月28日前未按要求申报的复核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于2023年5月起停发租金补贴。待补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于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停发期间不予补发。
3、对于超过2023年5月31日仍未申报的复核家庭,视为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资格自动终止。
4、怀柔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会同相关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情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骗取租金补贴的申请家庭,将取消公租补贴资格。已骗取的租金补贴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