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新昌县原建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注意事项:
1.2023年继续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招生,即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能同时报名原建城区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另行制定。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原建城区学区生,在原建城区公办学校学区生招生完成后统一安排。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未报到的学生,则待全县义教段学校招生结束后,由家长向所录取的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意后,再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有余额的学校就读。
2.滨江小学招生范围与七星小学一致,新生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优先安排到另一所学校;如两校均超出招生计划,则按相关规定调剂。
3.小学六年级学籍不在新昌的新生报名初中时,需上传当年六年级的“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4.政策性就读的凭相关部门的证明和法定监护人相关有效证件,在2023年6月20日前到教体局教育科报名,新昌县高层次人才目录中1-5类引进人才子女优先安排入学,第6类在原建城区公办学校学区生招生完成后统一安排。其他政策性就读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5.原建城区范围内撤村建居的行政村、南明街道的城胜村、七星街道的上石演、大佛寺村,可以参照第一类“行政村户籍”或第二类“有户有房”到相应的学校报名。城胜村户籍的新生如需以户籍为依据入学,须按户籍登记的具体地址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6.原建城区范围内拆迁户子女,原拆迁政策中规定待遇不变。以原有房产为依据的,在同一类中优先安排入学。如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则以协议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其中以货币安置的原建城区行政村拆迁户子女,可以参照第一类“行政村户籍”或第二类“有户有房”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7.第一、二、三类新生的户籍迁入及房产等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第四类中房产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第五类中的满2年(社保和工商营业执照)是指 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中间不得间断。
8.已年满6周岁(即在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入学手续,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理缓学手续。已年满7周岁的新生报名时应提供《缓学审批表》,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填写未在任何学校就读过一年级的承诺书。
9.新生的户籍、住房等信息,均须学校核查并经相关部门核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通报相关部门,由其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原建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间不得跨学区报名,中途不得转学。
11.如上级对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要求,将另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