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生育津贴是国家先发给单位,然后再由单位发给个人的。生育保险指劳动者和单位缴纳满一定期限的社保后,若劳动者因为生育子女而导致不得不暂时中断劳动时,国家和社会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比如给付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其中,生育津贴会由国家先发给企业单位,再由企业单位发放给劳动者,若是生育津贴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则差额部分还需要由企业补齐。
拓展信息: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请问生育津贴有调整吗?
据了解,省相关部门正研究调整我省生育津贴支付期的相关规定。
目前,南通仍执行省规定,对生育的参保职工按128天发放生育津贴,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研究出台相关落实意见,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