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申报条件
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地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建立参保关系。
办理地点
市内各区办事处、各区(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代办员
联系方式
12333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村委会(社区)领取并填写《大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由村代办员审核后上报乡镇事务所审核盖章,再由乡镇事务所统一上报区(市)县经办机构。
(2)区(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参保人信息录入系统,建立参保关系。
(3)乡镇事务所打印《大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银行建户通知单》,通过村代办员发至参保人,指导其按要求及时开立社保卡、《银行存折》并到银行预交保费。
(4)城镇居民参保登记直接到市内各区办事处、各区(市)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申请条件
为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个人档案、银行代扣档案,维护缴费类型及缴费比例。
办理地点
联系方式
12333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持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市内五区为各区办事处)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注: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月8日前足额缴存当月保险费,并于每年1月多存24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每社保年度新缴费标准可到大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各储蓄网点及个体缴费网点查询,也可以拨打12333咨询电话查询。
办理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簿(代办人须同时持代办人身份证)。
注:1.外地户籍人员须同时提供我市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应同时提供《大连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手册》;自谋职业军转干部同时持《退役证》;3.经民政部门审批的退役军人应同时提供《大连市复员干部参加社会保险审批表》;4.原注销地属大连辖区城镇户籍的持中国护照且已经注销中国国籍人员,持原户口注销手续(或原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中国护照。
企业单位职工参保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为新招用的职工建立个人基本信息及参保档案。
办理地点
联系方式
12333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1.窗口业务:即时办结2.网上申报业务: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建立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
2.基金征缴窗口审核,审核通过的,建立职工个人基本信息,生成个人编号。
3.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
4.用人单位到各区办事处基金征缴窗口申请建立职工个人参保信息。(用人单位也可登录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建立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及参保信息)
办理材料
1.参保职工的身份证
2.《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
3.填写完整的《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