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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条件:
1、申请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南京市由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
2、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相关动态:
2022年9月1日起,江苏省全面实施离婚登记“省内通办”。非现役军人的内地居民须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南京申请异地离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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