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医保卡里的钱不能取出来,只能用于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
个人账户归参保人员所有,但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的余额:
(1)医疗保险个账资金无法转移接续的;
(2)参保人出国定居的;
(3)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需登录被继承人个人账号办理。);
(4)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1、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首页(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web/hallEnter/),依次点击“我要办”→“个人服务”→“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2、通过选择申报类型上传必需的相应材料:
(1)《医保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报表》,原件1份;
(2)参保人(或继承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
(3)支取相关证明材料:
①死亡支取的,需提供: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公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死亡证明(如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或法院宣布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1份;无法提供的上述材料的,提供个人承诺书;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②其它原因支取提供:新单位享受公费医疗证明或转入医保机构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转移的说明原件1份。
③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
④出国定居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复印件1份。
3、资料上传完毕,点击“提交”可提交已申报的信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