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在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保卡结算生育费用(流产除外)的参保人员,免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在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应确保已激活为一类账户),参保人员也可于出院结算次月20日前,至医保中心窗口修改提交本人银行储蓄卡一类账户,以便生育津贴款项及时转入。
(2)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参保女职工,属于流产或引产的、异地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生育费用的,可登录“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或至医保中心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审核,申领生育津贴。
什么情况下生育费用可手工结算?申报结算应提供什么材料?
(1)手工结算情形:因急诊或抢救导致未刷卡结算生育费用;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生育费用;企业女职工流产、引产或异地生育申请生育津贴;省外异地门诊及省内非联网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2)提供材料:
住院生育——提供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到的可不提供),住院分娩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以上医院盖章有效),本人农行账号(提供的账户需为一类账户,若为其他银行需提供开户网点名称)。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结算个人承诺书》、男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门诊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提供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到的可不提供)、本人农行账号(提供的账户需为一类账户,若为其他银行需提供开户网点名称),门诊费用发票原件,门诊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