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提取方式: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提取。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提取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2.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3.身份证原件;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