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米以下(含13平米),且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申请人授权救助管理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财产、住房等有关事项的授权书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外来务工人员提供非常住户籍人员居住证、原户籍证明以及当地公安认定的材料
➤提供在本市居住或者连续居住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财产证明。需要住房救助的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毕业证、复员证、从业证明
➤优抚证、残疾证、重大疾病报销证明、低保证明、孤寡老人证明、失独家庭证明、孤儿证
注:以上材料(原件1份纸质版,复印件1份纸质版)
咨询电话:0351-03517175828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窗口:各街办、乡镇无
政策依据:点击查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