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来乐参加政府组织的实习活动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大学生(含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大学生),且实习期1个月及以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学生和预备技师(技师)班学生享受大学生实习同等待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相关政策。(由实习单位统一申报)
二、奖励额度
给予实习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的实习补贴,以及在乐期间综合商业保险费用。其中港澳台在校大学生在乐实习期间必要的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由政府承担,并给予实习单位一定的实习指导服务费,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2000元。(由实习单位代发)
三、申报材料
1.实习生活补贴人员发放清单。
2.财务凭证(综合商业保险费票据等)。
3.大学生实习鉴定表(在线下载填报)。
4.国内大学生提交大学生实习推荐表(在线下载填报)。
注:国外留学生和港澳台大学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
5.实习生活补贴银行转账等佐证材料。
6.温州市大学生实习协议书(在线下载填报)注:以上材料的填写说明请下载“企业上传材料范例zip”,并严格按照相关格式和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四、受理时间 每年4月、7月、9月集中申报。
申报入口: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1430
五、企业办事流程
1.用人单位需在温州人才网上进行注册,按照实习征集日期通过温州人才网发布实习岗位,并进行录用操作(实习岗位征集时间将在温州人才网上进行通知)。
2.实习单位根据人社部门通知的统一申报时间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搜索“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申报”,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申请表》(详见附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3.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4. 实习单位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补贴。
六、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人社部门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申报工作。
2、系统按照实习单位在线提交的《申请表》及上传的资料,在线审核。
3、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核。
4、审批通过后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发送公示提醒。
5、经公示无异议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实习单位在《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补贴。
咨询电话 乐清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0577-62522521
附件下载:企业上传材料范例(已含下方材料模板)zip:
点此下载上传材料范例
上传材料模板:
点此下载》》大学生实习鉴定表
》》》大学生实习推荐表
》》》温州市大学生实习协议书
》》》实习生补贴发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