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有什么条件?
申报条件
自 2022 年 7 月 25 日起,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引进后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 6 个月后可按规定申报。
其他事宜
1.在甬创业就业,指在甬缴纳社保。
2.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 和技师学院毕业生,须在毕业前已经获得高级职业资格(技 能等级)证书。
3.房屋产权由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或申请人配偶持有的, 可由申请人全额享受购房补贴。
4.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 请者按产权比例享受购房补贴。
5.人才申请资格审核及申领购房补贴时须在甬缴纳社 保,每人仅可享受 1 次。
6.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须为住宅,宅基地自建房、商用 产权房以及拆迁安置房、大龄青年房、农居房等政策性住房 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7.本细则所述购房时间,增量房(一手房)以合同首次 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 准。
8.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的资格认定,以申请受理时查验有 关条件资格结果为准。
9.申请人以期房方式申领购房补贴,资格审核阶段和补 贴申领阶段就业创业情况发生变动的,以补贴申领时的工作 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为社保缴纳地)为准根据财政负担原则 由市服务总窗或区(县、市)服务联盟窗口归属受理。
10.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房产,按照宁波市有关限售政策执行。
11.基础人才在 2022 年 7 月 24 日(含)前购买期房尚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按本细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