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人口系统与自助受理机联接应用,开展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与领取服务,提高居民身份办理工作效率,一方面减少群众办事时间,另一方面减少窗口民警工作量,更好地服务群众。
可以在自助受理机办理以下三类居民身份证申请:
1、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
2、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3、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鉴于现有条件通过自助设备难以核定监护人身份情况,16周岁以下人员不列入自助受理范围。
1、申请人在受理机上选择业务类型(有效期满换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2、属有效期满换领的,受理机提示申请人放置居民身份证,读取核验是否符合有效期满换领条件,不通过的给予提示,读取不出来提示“无法读取,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返回受理类型选择界面。属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申请人使用受理机输入公民身份号码。有效期满换领条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前6个月或已过有效期满的。
3、受理机通过接口从常口系统调取人口信息(为保密,此步骤受理机只显示人员公民身份号码和名,姓用*号隐藏),比对人员是否符合自助受理条件,不符合的按照业务流程说明予以提示(见后)。
4、符合条件的,提示申请人在受理机录入相片,受理机通过接口调取人员相片。有效期满的只能用相片回执号调取相片信息,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的可以选择使用相片回执号调取相片或者历史相片(历史相片是指近两年内办理居民身份证时使用过的相片)。
5、受理机提示采集申请人现场相片和手机号码,现场相片要清晰、容易辨识;如需采取邮政速递领取证件的,受理机还需提示申请人录入邮政信息,再对受理信息进行最终确认。
6、受理信息确认后,受理机将受理信息发送给常口系统;常口系统接收到受理信息后,生成受理编号反馈给受理机。
7、受理机收到常口系统反馈的受理编号后,调用指纹系统提供的采集界面,采集指纹信息。采集结果由指纹系统反馈给常口系统。指纹信息采集界面调用方法另附文。
8、受理机打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缴费通知书》。
9、受理机提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受理机进行缴费(缴费方案待省人口系统与非税系统对接后再提供)。
10、流程要求:
A. 受理机初始界面应提示:
1、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过程必须申请人本人操作,按捺真实指纹、使用真实相片,冒领或套用他人相片、指纹办理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对手指有残缺人员而无法登记指纹信息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办理。
3、未满16周岁的不能自助受理,需由监护人携同到窗口办理。
B. 群众按捺指纹时,受理机要进行抓拍或录像,记录操作人上半身图像和按捺指纹图像(每个手指至少一张)。
C. 受理机可以提供人像比对技术,辅助核验申请人信息。
1.目前仅限广东省户籍居民且年满16周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办理;
2.初次办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
3.自助终端机使用时间:24小时。省公安厅固定设置,自助机申办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为60日。
4、取证方式:受理身份证时可选择邮寄或者受理机关领取。当选择受理机关领取时,如果受理点分局自助厅有摆放自助领证机的,可在自助领证机上自助领取;否则,需前往分局领证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