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招才引智的积极性,致力把宜兴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引才聚才的新高地,宜兴发布人才项目引进专项激励办法(2023年修订),只要帮宜兴引人才、引项目,符合条件,奖金最高达50万元。
一、哪些对象可以领奖?
1、与本市签订合作协议的国内外人才服务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
2、帮助本市引进人才的个人
*不包括本市财政资金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引进人才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奖励标准
国家级人才工程
申报或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 最高50万元
江苏省“双创计划”
入选江苏省“双创团队” 30万元
入选江苏省“双创人才” 20万元
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
宜兴市“陶都英才计划”
入选科技创业团队 20万元
入选科技创新团队 15万元
入选科技创业人才 10万元
入选科技创新人才 5万元
以上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奖励领取
事前报备、事后奖励 。
1、引才主体引进人才到地方对接,引进的创业类人才在其企业注册后、引进的创新类人才在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意向引进)合同后,双方应在“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注册(http://221.228.236.224:8077/)并填报《引进人才项目备案表》,报所在镇(园区、街道)和市委人才办备案。备案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人才计划基本条件。
2、所引进的人才成功入选相应人才计划后,引才主体和被引进人才在“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填报《引进人才奖励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镇(园区、街道)和市委人才办审核。
3、引才奖励常年接受备案,每年集中审核一次。
申领咨询请联系宜兴市委人才办 0510-8798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