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
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
办理材料
(一)护照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不需提交材料;
(二)曾用名加注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姓名加注,需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前往预约地点本人填写申请表—人工窗口受理—缴费—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办理地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