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年余姚随迁子女转学政策
转学政策
要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须持有我市房产或《居住证》,可以向居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接纳先后顺序如下:
1、父母在现居住地持有房产;
2、父母持有居住证,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乡镇 (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一致。
以上两批次申请转学的学生,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空余学位,一次性全部接纳;若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按批次先后顺序接纳。若第一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则根据房产证取得先后顺序接纳;若第二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则按照量化积分高低依次接纳。
注意: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转学申请时间
学期结束前一周及开学前一周向居住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出申请。
转学需随带材料
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及量化积分截图;
2.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