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
办理依据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办理条件 |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 ||||
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 必须 | 份数 | 是否 需要 电子版 |
1 | 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 是 | 1 | 否 | |
2 |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 是 | 1 | 否 | |
3 | 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 是 | 1 | 否 |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批、发证 | ||||
办理期限 | 7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换发200元∕本;补发:500元∕本;一次台胞证40元∕本。 | ||||
咨询办理电话 | (0537)2960153 | 监督投诉 电话 | (0537)3239995 | ||
救济渠道 | 向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太白湖新区审判庭提起行政诉讼。 | ||||
受理地址 |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东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