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文并启动了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01申报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注意:本计划对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02申报材料
1、申报函;
2、申请表;
3、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
01实施重点
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02试点范围和资助额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申报人所在市(州)或部门(单位)须提供比例不低于 1:1 的配套资金。
03申报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中国国籍;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2018 年1月1日后回国;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注意: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04申报材料
1、申报函;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3、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4、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申报要求
1、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应交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报送;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项目应通过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
2、上述两项资助均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同步报送,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
有关情况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省专家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8-86510792。
附件
1、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申请表
2、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