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方面的实质要件:
(一)双方均无配偶;
(二)双方自愿结婚;
(三)男方己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四)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应满足以下四方面的形式要件:
(一)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提供《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四)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