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攻略
一、如何申请?
目前有需求的家庭,可根据自身的需求情况,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镇政府(街道)递交申请。经镇政府(街道)、区两级审核符合资格的家庭,按镇政府(街道)、区“两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要求向社会公众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政府根据轮候情况筹集房源提供保障。
二、审核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人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或公示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房产、车辆等情况进行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审核或公示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区公示后确认的结果为最终审核意见。
目前,随着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的不断完善,与公安、工商、民政、人社、住房公积金、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日益完善,大大提高了审核效率,在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的前提下,可在30日内审核完毕。
三、轮候排队情况
根据申请者申请的公租房所在辖区,请致电相关辖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咨询(香洲区住建局:0756-2635995,金湾区住建局:0756-7263101,横琴新区建环局:0756-8843306,斗门区住建局:0756-5527526,高新区规建环局:0756-3633356,高栏港规建环局:0756-7768093,万山区公建局:0756-2211786,保税区建环局:0756-8817942)
四、分布位置
目前我市公租房分布在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
其中香洲区的公租房项目为滨海花园、翠香路166号、九洲大道东1105号、矿新路北二巷、南屏沁园、前山新城、湾仔矿新街601号、香洲红旗街24号、香洲华子石鸡公山三街7号、香洲教育路34号、香洲路166号。
金湾区公租房项目为金鸿苑和鱼林公租房。
斗门区的公租房项目为长亨村57号、港霞东路306号、黄杨花园、美湾北小区44号、美湾北小区59号。
高新区的公租房项目为唐家人才公寓、港湾1号公馆。
五、租金标准
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参照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原则上按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标准收取。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目前常见公租房租金标准:香洲区大镜山馨园约30元/平方米、香洲区南屏沁园均价约26元/平方米、香洲区南屏榕园均价24元/平方米、高新区华发人才公寓约17元/平方米、高新区港湾一号约28.8元/平方米、斗门区黄杨花园约15元/平方米、金湾区金鸿苑约6元/平方米、金湾区鱼林公租房约6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