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材料
申请金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的复印件(出示原件核查);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区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七)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八)其他相关材料。
单位申请的还需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
上述申请材料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也可以按照“一网通办”、“随身办APP”规定流程在网上提交;其中运营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