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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指南(3万元)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11 01:12:32
The Beginning

  呼和浩特高校毕业生一次性3万元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一、补贴对象、标准

  (一)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在人社部门认定的示范性、特色、返乡人员创业园孵化基地及校园创业平台、大学生创业街区(社区)孵化的创业项目,稳定经营1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3万元

  二、办理材料

  1.《呼和浩特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在市级创业载体的入孵协议。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有效证明(提供财务报表、完税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

  4.创业主体为公司或企业的应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创业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银行账户。

  5.《创业项目计划书》,详述经营状况、人员录用和工资发放情况和发展前景四项必备条款,并附佐证材料。

  6.承诺书,承诺提交的全部内容及所提交证明材料均与事实相符,并真实有效。愿意承担虚假申报补贴资金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受理机构及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创业园孵化基地申请,创业园孵化基地统一上报所在地旗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二)资料审核

  旗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在5日内对申请人的创业情况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毕业时间、创业项目正常运营时间等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系统(内蒙古呼和浩特)内对比查询。

  (三)公示及资金拨付

  旗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将审核后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在同级人民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出具审核意见。报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或本人银行账户。

  四、业务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81206

  附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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