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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2023上半年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08 13:35:07
The Beginning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全面做好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提升管理服务和群众满意度,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方法,本着加强信息化运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足不出户办认证的原则。经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待遇人员;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待遇人员;

  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待遇人员;

  4、工伤保险按月领取定期和遗属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

  自2023年2月10日起至3月25日。(逾期因故不能认证将停发待遇)

  三、认证方式

  1、线上认证:今年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可通过下载安装“河北人社”或“易人社”手机APP进行认证(以上两款认证软件任选其一即可)。手机中已下载的可直接点击“河北人社”或“易人社”图标进入,按系统提示进行自助认证。

  2、线下辅助认证:待遇领取人员无法通过“河北人社”或“易人社”认证的,可主动与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城乡居保服务中心电话联系或全县社会保险认证工作群联系。

  四、注意事项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措施。望各参保单位、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经办人员、各行政村协办人员要及时提醒领取待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认证,逾期将影响领取待遇,经办机构对未按时完成认证人员将按照规定暂停养老金发放,直至通过资格认证再恢复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

  另注意:冒领养老金需负法律责任!如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的,家属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五、认证流程

  第一步:扫描二维码,下载“河北人社”系统或“易人社”系统。

  第二步:进入“河北人社”首页后、点击更多服务--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服务--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即可。【“河北人社系统”(无需注册)】

  第三步:首次使用“易人社”需要点击登录页面右下角“立即注册”,依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手机号(两遍),并勾选《易人社手机APP用户条款》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人员跳过第二步)。

  登录“易人社系统”输入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易人社”点击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下方的“本人认证”,页面跳转提示模板照片及姓名等信息,点击开始认证,进入刷脸认证界面,如未提示模板照片,则需前往经办机构建模后再行认证,开始刷脸,确保光线充足,正脸对准取景框,等待扫描线检测,完成刷脸,提示“恭喜您认证成功”,表示本次认证周期资格认证已完成。

  自助认证期结束后,各参保单位、各乡镇应按照档案整理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工作。

  县机关企事业、工伤认证人员咨询电话:0312—7315640

  县城乡居民认证咨询电话:0312—7329723

  各乡镇认证咨询电话:

  涞 源 镇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21934

  泉 坊 镇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5368001

  北石佛镇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40239

  水 堡 镇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41031

  南 屯 镇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96008

  白石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80299

  金家井乡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66527

  留家庄乡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4835795

  杨家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91234

  王安镇镇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5367817

  塔崖驿乡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70001

  银 坊 镇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51005

  南马庄乡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35004

  上 庄 乡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61669

  东团堡乡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36011

  走马驿镇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81108

  乌龙沟乡劳动保障事务所:0312-7338001

  涞 钢 涞 铜 社 区:0312-7388123

THE END

TAG:劳动保障  待遇  事务所  人员  河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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