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开封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最新要求为准
1、开封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开封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双方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开封就业、就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开封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人员还须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的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和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居住地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
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申请再次同类签注的,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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