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成都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首次申领证件(港澳、台通行证含同时申请旅游签注)
3、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户籍从非按需申领地区迁入成都市人员、父母双方均无法陪同提交申请的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请加急办证服务的,请到各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服务点可以免费获取)。
2、本市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大家办理之前需要注意,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中国公民出入境业务“预约办理”,预约指南:
温馨提示:成都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含同时申请旅游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 (不含签注)的,可就近前往各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申请,无需预约。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审批部门审批;
3、制证部门制作证件;
4、领取证件或邮寄证件
注:申请办理邮寄证件的应扫描《受理回执》左上角二维码办理邮寄手续;申请自行领取证件的,在预约取证日期或收到取证通知短信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青羊区北较场西路3号)领取证件,领证时提交取证回执、本人身份证或代取人身份证,回执遗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证件。
申请提交
(一)申请人携带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前往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入境部门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
(三)申请人完成缴费,需要邮寄证件的扫描《受理回执》左上角二维码办理邮寄手续。
(四)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领证时提交取证回执、本人身份证或代取人身份证,回执遗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不含证件由制证机关寄送至各受理机关的时间);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1、首次申请120元/本(此处为普通护照收费)
2、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领60元/本
3、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领80元/证
4、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温馨提示
成都市户籍居民、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省内及外省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的登记备案人员除外)和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换发、补发;
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探亲、其他、旅游等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探亲、商务、应邀、旅游等签注请前往成都市出入境管理局或各区县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