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诸暨市春节期间留工补贴政策如下:
1、1月底前,完成“1+9”新一轮政策出台;一季度前,预兑现当年50%政策资金。动态充实政策工具箱,在出台“短平快”政策基础上,积极储备“共性+个性”政策。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2、对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春节期间留在诸暨的市外员工(以缴纳社保为准)给予500元/人消费券留工补助;对企业首次招用来诸的就业人员(2023年1月22日至2月28日首次参保),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新增员工250元/人消费券奖励。
牵头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
3、对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企业,2023年1月22日一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不低于7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员工自行来诸就业的,按每人100-5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消费券补助。
牵头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
4、对为企业引进5人(含)以上职工的服务机构(2023年1月22日至2月28日首次参保),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根据引进的职工人数,给予每人500元奖励,不超过10万元。
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5、激发汽车、家电、文旅消费市场活力,开展2023年“西施有礼”消费券发放系列活动,总金额3000万元。其中“西施有礼·汽车畅购”1400万元;“西施有礼·家电畅购”600万元;“西施有礼·新春畅游”1000万元。
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
6、鼓励限上住餐企业在春节期间(2013年1月14日—2023年2月15日))推出打折优惠活动。对有住宿业务的限上住餐企业实行入住率阶段性奖励,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的,按营业收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无住宿业务的限上餐饮企业按营业收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
7、推行“景点免费游”活动,全市国有景点免费向全国游客开放,游客凭身份证 (港澳台地区凭相关证件)实名制参观,活动时间为2023年一季度。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文旅集团
8、开展“春节免费乘公交”活动,春节期间全国游客和诸暨市民免费搭乘诸暨市内公交车(含城市公交及城乡公交)。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推出“西施有礼·迎新迎春”文旅活动,举办“2023百人千村万福送万家”书法创作、“文艺星火赋美·暨艺空间”、“博物馆里过大年”、“春禧浣江-非遗迎新春 欢乐闹元宵”等系列活动,共享文化“盛宴”。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10、落实全省“千个项目抓投产”活动,扎实推动30个亿元以上新上项目落地开工,加快推进50个亿元以上结转项目建设投产,及早形成新的经济增长量,制造业投资增长12%以上。
牵头单位:
市经信局
上述举措由各牵头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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