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月9日正式印发,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工作延至2023年2月10日9时至3月10日下午5时接受申请,届时“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穗好办—来穗积分”的“积分制入户”专栏入口将同步开放。有意愿申请入户广州的来穗人员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申报。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为1.3万个,计划于3月底进行现场核验、4月底签发入户卡,具体时间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积分制入户是广州市委、市政府回应社会各界对长期合法居住和稳定就业创业来穗人员的关切,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面向来穗人员最直接最现实的惠民措施。实施积分制入户以来,入户指标总量大幅提升,约14.3万名来穗人员通过积分制获得入户资格,一批批来自全国、扎根广州的寻梦者“圆梦广州”。这一举措展示了广州开放包容的城市特质,为广州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吸引和留住实用型人才。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不断优化政策文件、创新服务举措、简化申请流程。积分制入户首次以基础指标排名,确保存量优先、解决好长期稳定居住就业群体入户需求;首次在“穗好办—来穗积分”专栏增加“积分制入户”入口,便于来穗人员通过手机“指尖办”完成入户申请;首次实行治安处罚审核后置,来穗人员和政府工作部门实现“双减负”。
今年的积分制入户工作仍然关联来穗人员“大积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
(三)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四)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五)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从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中选用部分指标)计算总积分满150分;
(六)近5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温馨提示:建议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于1月31日前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并成功受理。
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更新个人相关情况的来穗人员,也建议在1月31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申报2022年度积分制入户。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积分调整和积分异议需由相关部门审核,期间申请人没有个人核定积分,不能申请入户。如果申请人已获得个人核定积分,在入户申请开始后,建议不要轻易提出异议申诉或积分调整,以免因此耽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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