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该项待遇条件的参保人。
二、所需材料:
(一)现场结算。
1、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在入院后凭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医保登记手续。
2、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出院时应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
(二)零星报销。
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并自出院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2、《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
3、医疗机构出具的以下资料:
住院提供: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证明材料原件、门(急)诊抢救死亡的提供门(急)诊病历原件或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复印件。
4、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在联网医疗机构现场即时结算的,须提供《佛山市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就医审核表》。
5、在未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的,须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的医院等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按市外未定级医院核报。
6、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参保人超时申办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须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超时申办零星报销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才予办理核报。
三、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需携带资料在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市直参保人办理医疗、生育、养老保险相关业务的,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办理。
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之1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办理。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广东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社保机构业务部门审核资料齐全的零星报销,30个自然日内办结并转交财务支付环节。
收费标准:无。
五、常见问答:
目前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目录是什么?
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和《佛山市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核定。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