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时间
2023 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从 2023 年1月1日开始,2023年4月30 日前结束,请各级经办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保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二)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各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6]82 号)规定的项目和我省新规范的补充绩效工资中的基础绩效奖申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基数,不得随意增减工资基数项目。
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 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统一征缴的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应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未统一征缴的参保单位,失业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分别按照失业和工伤保险条例以及该险种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流程等相关规定申报缴费基数。
(三)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流程及相关资料
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时,可通过网上经办服务平台自助办结,具体流程如下:
各参保单位先要认真填报以下两个资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该承诺书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资基数申报表》,该申报表需职工本人、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登录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在“个人年度工资申报”模块,选择使用年度和险种信息,下载模板,在 EXCEL模板里按要求如实填写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导入模板后点击保存,业务自动办结。之后应将以上两个存档资料递交社保经办机构存档。
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线下窗口服务时应携带材料到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办理。
存档资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
2.《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资基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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